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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Notice Announcement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超短期融资券独立承销机构遴选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29 16:20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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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超短期融资券独立承销机构遴选

(二)项目编号:2022BTFBZ00679

(三)招标(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四)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8日

(五)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4月28日

(六)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安庆路235号

投标报价:1.00‰/年

服务期限:自签订超短融项目承销协议(合同)之日起,至所有注册发行额度有效期满时止。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七)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688号兴泰金融广场

联系人: 何蓝蓝

联系方式:0551-63753810

(八)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项目负责人:李晓霁 联系电话:0551-66223918

公示期:2022年04月29日至2022年05月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37538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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