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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政策Epidemic Prevention Policy

合肥市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合防〔2022〕9号

发布时间:2022-04-25 17:29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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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清明节返乡人员,不聚集、不聚餐。

二、各地要发动社区干部、物业人员摸清辖区独居老人生活和健康状况,充分保障广大市民特别是老人、儿童、孕产妇、急危重症患者等正常就医需求,加大保障和服务力度。

三、坚持人物同防,从严从紧做好货物运输环节防控工作。倡导广大市民和单位近期暂缓组织非紧要的运输活动,畅通重要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控、城市正常运转、生产和生活等物资运输畅通。

四、各地要加大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做到一周两检;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要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市场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全面排查从业人员健康信息,发现异常,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市场从业人员要当好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个人防护,落实扫码、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必要防疫措施。

五、严格落实网约车、网约房、网上外卖等平台公司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市场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加强常态化监管。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信息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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