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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政策Epidemic Prevention Policy

合肥市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合防〔2022〕12号

发布时间:2022-04-25 17:36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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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内部要继续严格执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制度,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抽检轮检制度并建立台账,确保员工每周抽检轮检两次。封闭式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必须落实进出人员每天一检。

二、全市各类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病院、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要继续坚持并真正落实全封闭管理,严把进出门关,取消探视活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各类物资进入前要严格按流程进行消毒处理。

三、加强农村地区风险排查,乡镇、村居要对清明返村祭扫尚未离肥人员、离肥祭扫后返村人员进行再次仔细摸排,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坚决防止疫情在农村地区“发生早、发现晚”。

四、各地要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积极招募专业人员充实检测力量,市级开发区要加强与辖区内医疗机构协作,利用其医疗卫生专业力量和技术优势,在保证正常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尽最大力量抽调人员参与属地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防控丝毫不能松懈。全市上下要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从严从紧把紧把好每道关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歼灭战。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8日


信息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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