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公司债券法律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5万元
四、参与比选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比选的律师事务所应符合以下条件:
1、律师事务所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2、律师事务所需在证监会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
3、提供服务的团队对金融债券市场及非公开公司债券发行事务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实务经验和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经验。
4、提供服务的团队在其所开展的业务领域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广泛的公信认可。
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e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e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近三年未受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比选方式
采购方成立比选小组,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六、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上午9:00。
(比选文件领取请发邮件联系徐女士,电子邮箱:582122022@qq.com、联系电话:0551-63753927)
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