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鉴于公司经营调整需要,振业(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注销程序。现公开选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税务清算、清查服务。
二、服务内容
完成公司资产处置过程中所有的税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清算过程中的税务咨询及服务,税务信用等级修复,配合不动产销售票据开具,合同的税务事项审核、土增税涉及的重置成本等一系列纳税事项的申报。配合公司办理完成税务注销取得税务局清税证明,降低注销过程中的税收风险的涉税处理建议。
三、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截至2025年7月止,附有效营业执照);
(二)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上年度年检合格;
(三)报价单位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税务清算注销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封面、项目范围及内容、签字页等;
(四)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单位(提供承诺函):
(1)报价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报价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报价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特指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4)报价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以上资格条件,需参标单位在标书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报价要求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系完成本项目业务所必须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要求及相关规范进行资料收集、整理、装订、税务申报及缴纳服务、清税证明取得、差旅费、税金等全部工作所需要费用。若涉及国家或相关部门调整相关政策,需要增加评价项目,招标方不再增加费用,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报价文件中企业证件、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
报价文件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否则,将否决其报价。
五、工期、质量要求
接到进场通知完成资料收集后,20日内完成税务信用等级修复。资产处置完成后,30日内取得清税证明。
六、支付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税报告》后,取得清税证明,经甲方确认,合格后办理项目结算。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本合同价全额的符合税法要求的票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按甲方财务流程银行转账付至合同价的100%。
注:本项目由母公司合肥兴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由振业(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与中标人进行合同签订、履约管理及结算支付,票据开至振业(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七、响应文件提交及相关事宜
(一)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上午10时30分。
(二)响应文件必须为书面文件。文件请胶装并密封,封口及文件加盖公章,由专人送达或快递邮寄,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形式。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8月22日上午10时30分;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688号兴泰金融广场11层会议室一。
八、注意事项
各投标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资料不真实,采购人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合同执行,并要求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失信名单,并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经理,电话:0551-63753380
地 址: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688号兴泰金融广场12层。
合肥兴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