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次兴泰研究院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由合肥兴泰金融与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服务期限1年,总预算不超过22000元。项目采购方式为比选。本文件所述及的服务内容、各项指标和服务要求,是响应方必须达到的主要要求。
二、服务要求
中选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需为兴泰研究院及其子公司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为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根据公司要求出具合同修改稿标注版或出具《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3.为公司的业务策划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公司草拟、制定重要项目的内部合规制度;
4.应公司要求,参与公司高层会议、企业策划、商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办理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测和项目投资论证等非诉法律事务;
5.应公司要求,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公司要求讲授法律知识,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每年原则上不少于两次法律实务培训,每次培训时长不少于1小时,并提供培训课件,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培训主题需求。
7.帮助公司建立劳动合同、人事管理体系制度、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解答公司有关劳动法的问题,并协助公司处理劳动争议;
8.经公司特别授权,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书。
三、资质条件
(一)响应方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二)响应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完全能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合格企业法人;(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有效期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四)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仅接受单一法人或其他组织为采购主体,且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注:以上资格条件,需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评审方法、标准及文件获取
(一)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
(三)文件获取:官网下载附件;
(四)潜在响应方查阅比选文件后,如参与比选,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公司全称、项目联络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比选项目等信息(参考格式为:xx公司参与合肥兴泰金融与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比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人联系人邮箱;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时段)拨打采购人联系人电话咨询。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上午10点
(二)评审时间:2026年7月15日上午10点
(三)评审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软件园)二期G3栋C座902室;
(四)提交方式:响应方可选择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两种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现场送达的,应将文件直接送至采购人联系人处;采用快递方式送达的,应选择可确保时效性的快递服务(快递送达以评审地点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因快递延误导致逾期送达的责任由响应方自行承担)。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响应文件均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评审地点,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采购方有权拒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经理
电 话:0551-63757701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软件园)二期G3栋C座902室
邮 箱:335317228@qq.com
合肥兴泰金融与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比选采购文件
